监管部门近日就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,多项条款围绕产品风险收益特征透明化设置约束。
征求意见稿提出,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,须以可量化方式界定投资范围;混合基金按权益仓位细分为偏股、偏债与其他三类;业绩比较基准被要求对投资行为形成硬约束。
多位基金业内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表示,条款落地不止于合同文本层面的改名换类,还需把业绩比较基准嵌入组合归因、风险预警乃至基金经理考核全流程,并针对投资策略重大调整完善持有人告知与表决安排。
监管部门近日就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,明确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须以可量化方式界定投资范围,混合基金按权益仓位分为偏股、偏债与其他三类,并要求业绩比较基准对投资行为形成硬约束。
监管部门近日就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,多项条款围绕产品风险收益特征透明化设置约束。
征求意见稿提出,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,须以可量化方式界定投资范围;混合基金按权益仓位细分为偏股、偏债与其他三类;业绩比较基准被要求对投资行为形成硬约束。
多位基金业内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表示,条款落地不止于合同文本层面的改名换类,还需把业绩比较基准嵌入组合归因、风险预警乃至基金经理考核全流程,并针对投资策略重大调整完善持有人告知与表决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