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8月15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正式施行,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、法治化新阶段。该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,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。
法典共1242条16万多字,分为总则、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、绿色低碳发展、法律责任和附则5编。总则编共9章147条,统领其他各编;污染防治编共9个分编36章526条,整体纳入大气、水、土壤等污染防治法内容;生态保护编共7章264条,专设“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”一章;绿色低碳发展编共4章114条;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3章191条,采取平移、归并、衔接、提升等方式设置法律责任。
法典编纂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,而是对现有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的系统整合。此前我国已出台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、100余件行政法规、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。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介绍,法典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为立法宗旨,延续按日计罚、行政拘留等严格措施,并统一了排污许可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等法律责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