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《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五个办法。
相关办法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落实以项目为中心、主办银行制、资金封闭管理,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。
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决策部署,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,满足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,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。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《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五个办法,改革完善房地产融资制度,以项目为中心、主办银行制、资金封闭管理,实现对房地产全周期金融支持。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《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五个办法。
相关办法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落实以项目为中心、主办银行制、资金封闭管理,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。
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决策部署,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,满足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,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