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5日盘后,中源协和公告披露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,事由指向2025年7月公司向关联方上海延藜承租房产、计划设立华东总部的关联租赁。
监管认定,该次设立华东总部的战略规划论证不充分、不严谨,承租房产的合理性、必要性依据不足,关联交易所披露的信息不真实、不准确。董事长龚虹嘉、总经理王洪琦、时任董事会秘书陈轶青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,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涉事物业并非上海延藜自有产权,上海延藜在交易中实际扮演“二房东”角色。该租赁合同已于2026年4月24日经董事会审议提前解除;租赁期内实际产生租金119.25万元,第三、四层尚未实际产生租金,公司后续已收到退回的租赁款项。
